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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开展财险产品整治 严查概念炒作

2017年07月04日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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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11项重点,要求财险公司在7月31日前完成自查、8月31日前完成整改清理。对于自查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司,将依法从重处理

  【财新网】(记者 杨巧伶)保监会将对财险公司所有在用的备案产品进行专项整治。

  7月4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的11项重点,并要求财险公司在7月31日前完成自查、8月31日前完成整改清理。对于自查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司,保监会将依法从重处理。

  《通知》明确的专项整治重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是否符合《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违反保险原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情况;是否符合保险利益、损失补偿、诚实信用、射幸合同、风险定价等原则;是否综合考虑公司承保能力、危险单位划分、再保险支持等因素,是否存在危及公司偿付能力和财务稳健的情况;是否存在创新不规范、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设计偏离保险本源、保障功能弱化等问题;保险费率厘定是否满足合理性、公平性、充足性原则;是否定期清理保险产品,对不再销售的保险产品是否及时注销等。

责任编辑:李箐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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