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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抽查21家律所IPO业务 9家存在问题

2017年10月13日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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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对8家律师事务所、10名律师采取了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对3名律师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对1家律师事务所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10月1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律师事务所从事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证券法律业务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共抽查21家律师事务所从事的47个IPO证券法律项目,发现一些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在执业过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常德鹏指出,部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松散,质量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未能真正实现律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突出表现在,有的律师事务所不注重风险控制制度、内部复核制度、利益冲突及内幕交易防范制度的建设,制定的管理制度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者虽然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是流于形式,不能有效执行。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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