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金融

吴晓灵:新《基金法》为非公募基金确定法律地位

2012年12月28日 17:07
T中
非公开募集基金进入基金法,使非公开募集金基金实现了有法可依,将来投资运作以自律管理为主

  【财新网】(记者 张冰)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今天(12月28日)表示,修订后的《基金法》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规范了非公开募集基金,加强了投资者权益保护,也从法律上确定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法定地位。

  业内一直担心新《基金法》监管过度的问题,吴晓灵表示,公开募集基金往往投资者范围小,社会影响面窄,运作方式灵活,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实行像公开募集基金那样严格的管制和监管。

  “对非公开募集基金侧重建章立制,对基金具体投资业务运作主要依靠基金合同、依靠基金参与者自主约定、以自律管理为主,监管主要着眼于系统性风险的防范,这样的规定充分考虑到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吴晓灵表示。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王永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