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沈乎)一审宣判获实刑后,在上诉时限的最后一天,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通过原法院向上海市高院提起了上诉。
11月23日,上海市一中院判决李旭利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名成立,李旭利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71.6万元。
12月3日,即上诉时限的最后一天,李旭利提起了上诉。“李旭利此前对要不要上诉还有犹豫,认为上诉可能也没什么用,但最后他对判决还是不服。”李旭利聘请的二审辩护人,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对财新记者表示。
【财新网】(记者 沈乎)一审宣判获实刑后,在上诉时限的最后一天,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通过原法院向上海市高院提起了上诉。
11月23日,上海市一中院判决李旭利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名成立,李旭利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71.6万元。
12月3日,即上诉时限的最后一天,李旭利提起了上诉。“李旭利此前对要不要上诉还有犹豫,认为上诉可能也没什么用,但最后他对判决还是不服。”李旭利聘请的二审辩护人,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对财新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毕爱芳
版面编辑:曹文姣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